2005年3月1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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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版: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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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出资还是借款
临海孙先生来电:1998年我公公单位房改时,购买单位公房一套,享受折扣和补贴后,花了3万元,我和丈夫出了7千元。请问我和丈夫能否要求按份共有,(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),这钱是算出资还是借款。计算份额是否要把公公享受的部分都计入房子总价。
本报作答:房产以登记为准,现在房产系公公,除非你公公同意,否则你们不享有产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