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3月1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是出资还是借款
  临海孙先生来电:1998年我公公单位房改时,购买单位公房一套,享受折扣和补贴后,花了3万元,我和丈夫出了7千元。请问我和丈夫能否要求按份共有,(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),这钱是算出资还是借款。计算份额是否要把公公享受的部分都计入房子总价。
  本报作答:房产以登记为准,现在房产系公公,除非你公公同意,否则你们不享有产权。